1、用聲校準器檢查聲級計的校準情況
2、根據被測聲音的大小將量程開關置于合適的檔位,如無法估計大小,則置于“85—130”
3、將時間計權開關置于標準所規定的位置;聲級比較穩定時,置于“F”(快);聲級變化劇烈,則置于“S”(慢)
4、將讀數標志開關置于“5S”或“3S”
5、將電源開關置于“開”;儀器開始工作時顯示數字
6、如果顯示器右端顯示出過量標志“▲”(可欠量標志“▼”),此時應將量程開關向上“或向下”移動,使量程標志消失。如果量程標志無法消失,則表時被測聲級超出了儀器的測量范圍。
7、調整好聲級計的量程后,即可從顯示屏上讀取測量結果。
8、作好測量記錄
9、測量完畢后,建議再用聲校準器檢查聲級計的靈敏度,以確保測量數據的準確可靠。
10、將電源開關置于“關”。如較長時間不再使用此儀器,務必將電池取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