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期,根據同名網絡小說改編的電視劇《楚喬傳》被網友舉報原作抄襲。同時,網文作家“匪我思存”在微博上指控網絡小說《后宮·甄嬛傳》《后宮·如懿傳》故事架構和部分段落與自己作品如出一轍,甚至連記錯的一句詩詞,都被原封不動地“借鑒”了。盡管這幾個抄襲指控還有待定讞,但頻頻爆出的網絡小說抄襲糾紛提醒我們,應當嚴肅對待并切實解決這一事關文化健康發展的突出問題。
抄襲并非互聯網時代才有的新鮮事,但網絡小說儼然成為抄襲案件的“重災區”。在網絡小說誕生之初,許多非寫作科班出身的普通網友基于個人興趣,在網絡這個共享的平臺上施展創作才華。這種通俗化的、與網民熱烈互動的文藝形式迅速積累了大量讀者,加之商業化浪潮席卷整個網絡文學,催生了文學網站盈利機制,網絡小說創作逐漸從個人化轉向職業化、產業化,并孵化出一批粉絲眾多、點擊暴漲的作品。低門檻和高收益預期使得眾多網民投身網絡寫作大潮,與此同時,跟風、抄襲、注水等亂象也層出不窮。蓬勃著,活躍著,同時也泥沙俱下,彼時的網絡小說處在“野蠻生長”期。只是由于讀者基本是青少年學生群體,這些現象并未引起主流社會關注。
近幾年頻頻爆出的網絡小說抄襲糾紛,其實正是網絡小說“野蠻生長”期問題的逐漸暴露。當抄襲行為還停留在“網絡”中時,由于取證難度大、訴訟成本高、懲罰力度小,許多原作者選擇息事寧人。網絡小說的IP化盛行后,網絡作家除了通過網上閱讀賺取分成,還享受紙質書版稅、游戲和影視改編權收益等,特別是當網絡小說改編成影視劇,作品受到了更大關注,也產生了更大經濟利益。被抄襲者開始利用公共媒體和自媒體進行曝光,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身權益,與抄襲行為“較真”。
法律是維護公平的最后一道防線,從嚴執法、改善訴訟環境,是制裁抄襲行為的根本手段。此外,我們還要有更多元的途徑,比如通過行業協會做好事前防范和事后處置等方式,讓從業者不敢抄。比如,在一些西方國家,編劇工會承擔著保護編劇基本福利、仲裁糾紛等職能,如果會員編劇有剽竊等行為將被工會開除,這也意味著他將被整個行業拋棄。法律之外,只有全行業、全環節上的“零容忍”,才能扭轉抄襲剽竊的惡劣風氣,真正打造出有利于創造創新的文化空間——文化建設和文化管理迫切需要這樣的“重錘”。